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是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重要法規,旨在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,促進健康有序發展。專家指出,《規定》的核心內容可概括為以下幾方面:
一、明確準入與許可制度
《規定》要求,通過互聯網站、應用程序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眾賬號、即時通信工具、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,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。這包括采編發布服務、轉載服務和傳播平臺服務三類。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服務均屬違規。
二、強化主體責任與內容管理
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單位需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、公共信息巡查、應急處置等制度,配備專業人員,確保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、內容合法合規。尤其強調不得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,如危害國家安全、破壞民族團結、散布謠言等。
三、規范轉載與來源標注
《規定》要求,轉載新聞信息應當完整、準確,不得歪曲、篡改標題原意,并注明來源、原作者、原標題等。這有助于遏制“標題黨”和虛假新聞傳播,維護新聞真實性。
四、加強平臺監管與用戶管理
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記錄用戶注冊信息及日志信息,配合監管執法。需加強對用戶公眾賬號的管理,對違規賬號采取警示、限制、關閉等措施。
五、保護個人信息與數據安全
《規定》強調,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的用戶個人信息應嚴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篡改、毀損,不得非法出售或提供。這呼應了《網絡安全法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要求,保障用戶權益。
專家提醒,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主動學習《規定》,完善內部合規機制;廣大網民也應提高媒介素養,通過正規渠道獲取新聞,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。《規定》的實施不僅是監管的強化,更是行業走向專業化、規范化的重要標志,為互聯網信息服務的長期健康發展奠定了法治基礎。